顺德区《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办事指南

2024-10-10 就业政策 10454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2024年第5号)


二、企业查询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信息

广东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本人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首页搜索“失业登记信息查询”事项,即可查询其登记失业身份信息。

在顺德范围内登记成立的企业提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申请查询的,由企业注册地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查询申请。

1.申请材料

1)《顺德区登记失业人员查询申请表》;

2)需要查询的登记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请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流程

企业携申请资料向所在地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查询申请,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企业提交的查询申请后,核验申请资料,资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自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办结。


三、企业办理《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一)受理对象

招用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清单》扫描件;

2.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招用人员属脱贫人口的,需提供由广东省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结果扫描件;

 4.其他,如审批过程中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由受理单位通知企业,在附件列表“其他”栏处上传。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进入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点击企业办事下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点击“立即办理”。根据系统指引填写单位信息,导入招用人员名单及对应申请材料,检查资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2.下载证明。企业进入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点击企业办事下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下载”,点击“立即查询”,可在此菜单查询提交申请情况以及下载认定证明。


  (四)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自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办结。

四、各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大良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9938419
29938422

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五楼502

容桂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8379081

顺德区容桂街道风华路6号

伦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7720131

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公共服务办公室

勒流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5531698

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勒流行政服务中心

陈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3318311

顺德区陈村镇锦绣一路21号

北滘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6675020

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明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8834173

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华康道11号1-4号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新城分中心

龙江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3888794

顺德区龙江镇交通中心一楼

杏坛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7382378

顺德区杏坛镇南国西路351号行政服务中心

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5589272

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

 

 

1.顺德区登记失业人员查询申请表

2.企业用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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