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情况,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公积金!

1天前 职场攻略 75

想要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又该如何办理?

帮大家整理好啦~

赶紧收藏!


全额提取条件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二)符合以下五种情形其中之一: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封存满6个月且未继续缴存;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注销(详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注意:1.提取申请人在办理注销提取前,请先确认个人账户是否已缴至应缴月份并办理封存。 2.办理封存满6个月且未继续缴存提取,提取申请人提取时需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提取申请人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按照《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启封)》办理转移手续。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启封)》


所需材料


(一)离、退休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退休证或相关佐证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免提供)。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佐证材料(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


(三)出境定居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已注销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公安部门批准出境定居的有效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港澳台及外籍缴存职工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护照等缴存登记的证件申报)。


(四)封存满6个月且未继续缴存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已故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且不存在继承公证、订立遗嘱、遗赠情形(此情形暂只支持线下办理)。

(1)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证件(应提供已故缴存职工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第一顺序继承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法定继承人作为提取申请人时应提供)。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提取申请人应提供)。

(4)缴存职工死亡佐证材料。

(5)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能够明确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6)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到场办理业务或放弃继承的应提供)。


2.已故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且存在继承公证、订立遗嘱、遗赠情形。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2)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缴存职工死亡佐证材料。

(5)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能够明确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文书已明确继承人身份的免提供)。

(6)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法院裁定书、法院判决书或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协议。


3.已故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且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已故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5万元情形。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2)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4)缴存职工死亡佐证材料。

(5)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法院裁定书、法院判决书。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提取申请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等。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二)除出境定居外,其他提取原因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在提取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于三个工作日(如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将顺延)以内划拨资金至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办理途径


在佛山市申办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缴存职工(已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可享受“退休无感提取”服务。“退休无感提取”服务是指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材料、无需申请,由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精准匹配缴存职工退休信息,自动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账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服务


如需线下办理封存满6个月且未继续缴存提取,请至各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属已故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且不存在继承公证、订立遗嘱、遗赠情形的死亡提取,需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办理。


(一)线上办理点击“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城市服务】—【公积金】进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

或进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网址:https://fsgjj.foshan.gov.cn/)。

具体操作指引可进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二)线下办理

1.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预约方式及办理地址,请扫描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预约途径、网址、微信服务号:



2.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1)佛山市内五区通办。

(2)已实现跨省通办,具体业务情况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更多办理详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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