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业务手册

2021-08-20 培训政策 7013

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顺德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家政服务人员(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备注:

1.该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2.分公司申请该项就业补贴,需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

3.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二)补贴期限:每年1次。

三、设立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四、申请材料

(一)《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三)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四)《劳动合同》(需明确员工的岗位名称);

(五)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与补贴要求的失业保险缴纳月数相符);

(六)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五、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申请人应于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在搜索栏查找“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进行网上申请,提交上述第四点“申请材料”全程网办。

六、镇(街)公服办受理审核要点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核验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验员工是否管理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人员)不能享受补贴,并截图上传佛山扶持通。

(二)核验劳动合同:是否和申请信息一致、签订一年以上;员工岗位是否管理岗位。

(三)核验用人单位为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保缴费情况:由接件受理人员在市信息惠民系统查询确认,并截图上传佛山扶持通。

(四)核验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五)核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是否与补贴要求的失业保险缴纳月数相符。

(六)核验本补贴不得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重复申请。

(七)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核验总公司授权书。

(八)对照材料清单,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七、本业务手册由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顺德区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业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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