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企业注意啦!6月30日前报送年报

2018-03-16 最新资讯 2545


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注意了,大家需要在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年报!未按规定报送的,将按规定作后续处理。


据了解,日前,由于大量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顺德)查询、报送2017年度的年度报告,导致网站网页出现打开过慢或者无法打开的情况。目前经过技术人员的处理,市民可以在非繁忙时间重新登录公示系统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呢?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含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应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年报。


企业应当在6月30日前报送企业年报。企业可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顺德),填写市场主体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令卡编码即可登录系统报送年报。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2017年度年报。


如果未按规定报送的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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