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8号)中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为确保有序进行,经深入调研,我局筛选出一批重点企业(见附件2)。请各镇(街)人社局重点发动上述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备案,加强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做好备案,及时上报。
(一)培训备案在管理信息系统没有正式启用前,请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前5个工作日将以下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地镇(街)人社局备案:
1.附件1的《佛山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备案表》;
2.附件1的《佛山市企业职工适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名册》;
3.企业集体打印的企业参训职工社保清单;
4.如参训员工属劳务派遣人员的,应提供用工企业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起止期限等内容);
5.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应提供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主管部门登记公示材料;
6.开展线上培训的,推荐使用附件3的网络平台。企业内部的线上培训平台(需具备ICP备案号)。线上培训请提交平台数据管理账号、密码及简易的线上培训平台操作指南和对企业职工考核的试卷;
7.开展线下培训的,提交对企业职工考核的试卷。
(二)及时上报请各镇(街)人社局对企业纸质备案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于每月15号前上报我局就业促进科复审。
附件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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