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在顺德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期内的用工企业,自2020年2月18日至3月31日,通过区或镇(街道)的人社、经促等部门协调组织车辆包车接送本企业员工的,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负责解决。
通过铁路专列、专门车厢等其他方式接送企业员工的,先由企业收集、保存接送承包合同、发票等材料,补贴办法另行制定。上述运输费用由用工企业先行垫付,后按规定进行统一结算。
二、补贴预算申请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摸查全区企业员工返岗包车人数,按照财政预算有关规定,做好运输费用补贴预算。
(一)补贴申请。
用工企业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属地镇(街道)的人社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员工返岗运输费用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2);(二)材料的受理和审核。
1.各镇(街道)人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分别在《申请表》加具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分批次将申请材料送至区民政人社局;
2.区民政人社局在收到镇(街道)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加具审核意见。(三)补贴的拨付。
1.按照区、镇(街道)各承担 50%的比例,由区民政人社局分批次将相应补贴金额划拨给各镇(街道)财政局;
2.各镇(街道)财政局于收到区民政人社局核准材料后的5 个工作日内全额拨付给申请的用工企业。四、其他事项
(一)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用工企业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
(二)若以后启用“网上申报”系统,则重新公布该补贴的受理和审核流程。
3.乘车员工名单
0+